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把权力当做责任和使命,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把权力用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上,用到推动改革发展上,用到为老百姓谋福祉上,特别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到桌面上,放到心坎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一、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必须全党动手,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负起监督责任。一方面,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龙头工程”来抓。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层层传导压力,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确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实施问责,推进责任落实。另一方面,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场深刻变革和自我革命,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重拳出击,正风肃纪,提升执纪本领,彰显执纪智慧。
二、始终坚持“五个必须”,自觉做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这“五个必须”,为每位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设置了高压线。要做到“五个必须”,就要时刻警醒自己,做一个有立场、讲原则、守纪律、懂规矩的干部。
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牢固树立“三个自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国法,站稳政治立场。
二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做行为上的“老实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党规党纪教育的必修课,使党员干部都明白,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则办事,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汇报的必须汇报,党叫干啥就干啥,决不允许讨价还价。对那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查处,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高压线”触碰不得,真正拧紧心中的纪律螺丝。
三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作风上的“干净人”。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财经纪律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进一步完善有效管用的财经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审计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严格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当好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尤其是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的干部,一定要自觉抵制各种权钱交易现象,坚决不干“贪他一斗米,却失半年粮”的蠢事。
四要严肃党员生活纪律,做生活上的“健康人”。要自觉做遵守生活纪律的表率,既在八小时内严守纪律,又在八小时外严守纪律,坚决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做到以德立身、以公处事、以廉树威。
三、弛而不息抓作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要继续强化正风肃纪,坚决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决不搞法不责众、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情有可原。为此,要做到“四严”。一要严惩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要把惩治腐败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打虎拍蝇,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取信于民。二要严防“小错”变“大错”,提高防范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的要求,做到“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让每一名党员干部“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三要严查不良作风,增强凝聚力。作风问题看似“小节”,但不可“小视”。必须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遏制腐败的源头和根本,作为执纪监督的主责和重点,促进干部作风持续改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四要严肃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新途径新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立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强化“三个着力点”。一是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正视问题,不能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看到问题不处理,否则就会积重难返,病入膏肓”。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提出问题,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为着力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着力推出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好制度,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确保每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前进一步,制度建设就提升一个层次,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着力点,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度制定得再完美,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就会形同虚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就会比没有制度所带来的后果更为可怕。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就必须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下功夫,让制度刚性运行,给制度、给党纪政纪法纪的高压线“通上电”,“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自觉接受各种监督,防止手中的权力嬗变为谋私的工具
一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时时处处自省、自警、自重、自爱、自律、自慎,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印台区党员干部“十不准”》等党纪党规,做到警钟长鸣。要坚持慎独、慎微、慎初,绝不在腐败问题上迈出第一步。二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三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外部监督的良好环境。领导干部应有“宰相肚里能撑船,将军臂上能跑马”的胸怀和风范,闻过即改,从谏纳流,努力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把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同频共振”地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利于促使自己不该为的事情“不想为”、“不能为”和“不敢为”,真正做一个“出污泥而不染”、人民放心的“孺子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