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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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我们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统揽,紧跟中央部署,踩着不变步伐,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严明的党纪净化政治生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改变惯性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我们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改变惯性思维,转变以往贪大求全的办案模式和纪律审查方式,紧紧围绕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肩负起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职责,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监督执纪问责与全面从严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更加重视防病于未萌、治病于未起,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要持续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牢牢盯住“六大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纪律约束,构筑工作格局。坚持紧抓龙头、强化抓手、突出重点,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着力构筑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格局。一要紧抓“两个责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龙头”,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列责任“负面清单”,进一步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对责任追究的内涵、主体、适用范围、方式和程序、整改作出规定,建立问题约谈、专项督查、失责必问、通报曝光、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上紧“责任弦”,着力解决基层不想抓、不敢抓“两个责任”的问题,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二要强化纠“四风”和纪律审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变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苍蝇式腐败”零容忍,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坚决遏制群众身边“蝇式腐败”现象。对一些涉及到基层党员干部重大、疑难复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案件线索互通和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作用,形成惩腐合力。同时,积极推行“下查一级、县镇联合、镇办交叉”办案机制,抽调镇办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职能科室跟案练兵,参与查办群众信访件;下派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镇办纪委(纪工委)挂牌督办典型案件,使纪检监察工作室与基层部门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合力灭除群众身边的“蝇贪”。,让破纪者受到处罚、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悬崖勒马,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长效化。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着力整治庸懒散拖,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等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坚定必胜信心。党心凝聚,民心所向。当前,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我们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辅导、专题访谈、座谈交流、巡回宣讲等正面引导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运用批评教育武器,县、镇(办)和村党员干部全覆盖,不断拓展学习贯彻的广度、深度和高度,让党员干部学法规、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把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立起来。二要打出廉政教育系列“组合拳”,推行“1+N”警示教育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听取违纪者忏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辐射带动和教育引导,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要密切联系基层反腐倡廉实际,深入镇办、社区和村组,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系统总结基层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加大反腐倡廉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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