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朋宣: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改革促进派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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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新时期全面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当前,深化改革的目标着力于解决影响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取得新突破,要通过腾笼换鸟,实现凤凰涅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成功,在于改革大多是中央放权让利,有效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中央推动和地方主动两条腿走路,改革效果容易显现。和当年相比,现在的改革往往涉及多方利益,面临较多阻力。过去分散性改革所产生的诸多利益,到了现在已经固化成为既得利益,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必将涉及比较重大的利益调整,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碍也在加大,自身主动参与改革的动力不足,甚至消极应付。今天的中国需要一种集权式的改革,自上而下的调整结构,调整利益分配,因此,深化改革所面临的阻力相应比较大。从近两年深化改革的进展状况来看,目前的问题在于深化改革的路线方针已经确定,但就是缺少勇于落实改革、促进改革的中坚力量,推动改革的主动性不足,使得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和改革理念不能有效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把设想转化为现实。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先后两次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提到“改革促进派”,强调“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都要突破利益藩篱,引起权力格局的调整,都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拦,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发展放缓,我国部分地区经济出现下行的特殊时期,质疑改革的声音不绝于耳,消极应付改革的现象屡见不鲜。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时代需要和呼唤更多的改革促进派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挺身而出,勇于自我担当,勇于主动作为,以强有力的行动推动顶层设计的落实,所以,全党都要按照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为改革促进派鼓劲加油,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作为肩负执纪监督问责重要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更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深刻内涵,按照习总书记“三个有利”的标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持从严治党,注意做到“三个区分”,坚持惩治为官不为、消极改革,坚持方向引导,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政绩观,做改革促进派的坚强后盾。

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改革没有既定的道路,充满了风险,没有试错,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创新,容许试错是改革创新的前提。推进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风险大、困难多,干部难免会走弯路、犯错误。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庇细瑕。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多看主流少看支流、多看成绩少看问题,鼓励改革、宽容失败,决不能不问原因、不顾过程,简单地扣帽子、撸位子,用合理的“容错机制”和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干部甩开膀子、担当重任。

当然,宽容不等于纵容、鼓励也不是放纵。干部身上出现缺点和不足,不能熟视无睹、放任自流,该提醒的提醒、该指出的指出、该批评的批评,不让小问题演化成大毛病,促进改革型干部健康成长。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违纪演变成违法。“抓早”体现在“严管厚爱”,教育提醒、严格管理、全面监督;“抓小”体现在“防微杜渐”,从小事小节抓起,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其警醒。把提醒警示等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法,把谈话函询等作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措施,对因改革失误或工作矛盾引发的信访举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仔细甄别、妥善处置,体现好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的改革方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坚持从严治党,注意做到“三个区分”

当前改革缓慢,有的硬骨头难以突破,与一些领导干部循规蹈矩,担心一突破就碰触纪律和法规红线有很大关系。有的明知旧思路老办法已不合时宜却不敢探索,担心没有规定可以这样做的做了就可能“枪打出头鸟”;有的面对新问题和新领域裹足不前,担心一起步就被未知的风险吹走“乌纱帽”,消极等待。同时改革创新已进入深水区,难度更大风险更多,面对急流险滩难免心中生畏。有的干部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制度不敢突破,对尚无明确规定的领域不敢探索,觉得改革创新的风险难以掌控;面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治理等工作突发性问题较多,管理难度大,责任追究力度也大,担心干了事出事后被追责。这种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的现象,不利于改革深化和工作的推进。

有能力却不守规矩的容易出事,没能力只守规矩的容易误事,有能力又能守规矩的才能成事。因此,要把在落实改革部署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明确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探索性试验与有规不依、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区别,以容误、试错机制打消思想顾虑,激发改革动力。

在从严治党中坚持“三个区分”,就是要打消党员干部的顾虑,放开手脚大胆摸着石头过河,只要不是借改革幌子以权谋私,就不用怕被问责甚至丢官。只有为大胆改革干事的干部撑腰壮胆,为受打击报复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不让改革者流汗流血又流泪,才能充分保护干部改革创业的积极性,确保把中央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坚持彰先策后,惩治为官不为、消极改革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任和“夺印削权”、“断腕割肉”般的利益调整,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观望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深化改革的勇气,信奉少干事、不干事就不会出事;整天松松垮垮、得过且过、消极懈怠,不能乱作为就坚持不作为,对群众利益疾苦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导致问题积少成多,矛盾升级。只有全面坚决惩治为官不为、消极改革,才能有效保护和促进深化改革。

首先要科学界定权责,编制权责清单。整治“乱作为”、“不作为”,前提是要科学界定权力和职责。一是清理各部门行政权力,编制权力清单,明晰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坚决遏制自我授权,自我监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厘清部门职能边界,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其次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加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市、县区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全覆盖,切实做到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构建透明开放的党务政务信息系统。

再次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政务服务的管理、监督、评价、责任追究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实时评价制、容缺预审制、模拟审批制等制度。对部署后的重大改革举措要加强效益监察和行政监察,推动形成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不换步伐就换位,对“慢作为、不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地区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

最后要奖惩并举,把考核研判结果作为选用干部依据。建立完善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和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估制度,着力构建组织考核、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科学研判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并将研判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改革者上、平庸者让、怠政者下的奖惩机制,营造“以工作论英雄、以实绩论成败”的政治生态,彰显好用人导向。

坚持方向引导,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政绩观

在处理违纪问题上,注重执纪执法的方向引导作用。要着眼全局,自觉运用“三个有利”的标准,研判和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活动中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问题,把握改革担当、先行先试导致失误与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导致损失的界限。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准确把握问题的责任定性,对改革和探索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包容。

在具体纪律审查工作中,坚持做到定性问题看动机、看手段、看后果。对未触犯法律纪律底线的错误,不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努力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对严重侵害干部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经济发展、屡查屡犯和假借改革名义以权谋私、侵害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从重从快处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识到查处腐败分子是成绩,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撑腰壮胆也是成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更大的成绩。通过依法问责、科学问责,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遏制违纪者、惩治违法者、打击诬告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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