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静:提升村务监督水平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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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村务监督机制作为乡村治理机制的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陕县自2009年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经过两次换届和撤并村,现在全县68个村和12个社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已基本实现规范化要求,在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如何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笔者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要三管齐下,增强监督实效。村民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要重点围绕管人、管财、管事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管好人。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监督上。监督其是否能够自觉学习并运用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村民自治各种规章制度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知识;在实施惠农政策、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有何新点子、新路子,能否为群众接受;在竞选时向群众作出的承诺,是否已付诸实施或制定实施方案。要对村干部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询问、质询和意见、建议,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二是管好财。监委会要掌握本村“三资”数量、构成和使用情况,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规范合同管理,实行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对集体资产价值不清或背离较大的,要进行资产价值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通过检查、审核村级财务帐目及相关的村级经济活动事项,对村级财务收入情况和各种支出票据进行集体会审,了解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推进村级财务规范运行和阳光操作,使村里的每一笔开支都做到清楚明了,每一份资产都得到合理处置,每一寸土地都得到有效利用,当好群众的“理财员”。三是管好事。坚持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同时,注意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真正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有效,当好群众的“监督员”。

二要精准定位,规范监督行为。监委会的建立,填补了村级监督机构的缺失和空白,形成了以党组织领导、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四权分立、三委共治”村级组织权力体系。监委会要围绕“监督”这一本职开展工作,注重发挥好三种作用,真正成为“村民心声的代言人、村民利益的维护人、村民冷暖的知心人、村民疑惑的解释人”。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监委会必须接受村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当好村两委的参谋助手,主动做好沟通汇报工作,积极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村两委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缺位,全力推动所在村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二是桥梁纽带作用。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干部和群众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那样的误会和矛盾,如果不及时处理,这种误会和矛盾轻则影响工作,重则激化干群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和谐发展。监委会要主动收集村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给村两委,再把村两委的处理意见和意图及时地传达给群众。同时,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要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代表群众的观点想法、体现群众的利益导向,参与到监督管理中,从而使村两委工作决策、工作开展和发展稳定体现“以民为本”。通过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架起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桥梁,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宣传解释作用。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重要决策、重大事项,特别是在群众不知情、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时,要当好“调解员”和“润滑剂”,配合村干部做好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真正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三要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履职能力。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讨论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监委会成员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监督水平。健全联系指导机制,保证监督质量。可以说,监委会是镇纪委在村一级的“腿”和“眼”,是监督工作的最前沿。镇级纪委应自觉把监委会的工作纳入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视、关心和支持监委会的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监委会工作上的坚强后盾。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后顾之忧。认真落实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精神,按规定调整补贴标准,落实好经济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对监委会成员进行评先树优的同时,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序列,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健全监督工作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完善监委会工作例会、议事规则、信息反馈、工作报告、民主评议、考核考评等制度,细化内部分工,建立工作台帐,使村务监督工作流程化、透明化。

四要改进作风,提升监督水平。“有为才有位”。监委会只有敢于监督,只有通过有力的监督,才能在村两委和群众中赢得地位、赢得尊重、赢得民心。要善于抓住中心、重点和关键,把影响到村计民生的村级重大事情,特别是村级财务规范化事项作为监督的中心任务。要敢于纠正村两委干部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党员干部行为失范等问题,这样既能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又能使村干部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同时,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从严要求,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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