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统一,为推进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加强基层党内监督,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唤醒监督意识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广泛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唤醒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实施监督的意识。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摔了大跟头,就是由于他们拒绝或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要通过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自身不足和缺点,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引导,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形成“人人都受监督”“人人监督他人”的良好氛围。
把握监督重点遏制腐败势头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围绕党的“六大纪律”,注重把好党员领导干部选拔前的“入口关”、任职时的“警示关”、任期中的“评议关”、任届满的“审计关”。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监督制度,通过公开透明权力运行程序等方式,把“关键少数”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警示提醒,强化监督检查,重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重从快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针对“人、财、物”管理岗位、执法执纪和行政管理岗位,以及建筑市场招投标、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岗位,加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和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基层村务、校务、医务公开的监督。深入推进村务、校务、医务全透明公开,强化对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严肃问责不公开、慢公开、假公开等行为,切实保障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政治巡察方向,以发现和解决极个别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为核心,高质量地抓好巡察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
以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干部选拔使用、资金管理使用、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抓好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对分管联系区直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以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信访举报问题,确保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党内监督见到实效,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
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完善对“两个责任”的监督制度,把领导和加强党内监督,作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积极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织密织牢监督之网,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敦促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强化党内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形成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系统内干部监督,对“不敢抓、不敢管”等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确保监督实效。(作者系中共横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