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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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的重大调整,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提升履职能力的现实需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

一是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落实“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因而,我们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有顾虑,担心不分管或不直接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后,可能会导致职能上弱化、地位上边缘化、关系上疏远化,存有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现象。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我们的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我们的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不参与具体的协调事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是说不介入具体业务工作,相反,我们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以及具体业务要进行全程地、系统地、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转变观念,认真履职,我们不会弱化职能,只会强化职能。转变方式,敢于履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我们的地位不会被边缘化,只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作风,善于履职,严格执纪监督,经常善意提醒,维护党的利益和单位形象,我们不会被同事疏远,只会赢得更多的尊重和信赖。“瘦身”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减负”的目的是为了“增力”,“减”会改变过去“贪大求全软无力”的现象,“增”将带来“集聚力量促清廉”的效果。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和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找准定位,认清实质,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犹豫、不懈怠、不麻痹,迅速贯彻落实“三转”。

二是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落实“三转”,纪检检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这一要求,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铁面执纪、严格问责。目前,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个别纪检干部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中仍有一定的思想顾虑和为难情绪,存有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有些受当前一些考核制度的制约,害怕严格执纪问责后,影响本单位的整体考核成绩和对外形象,影响个人在单位测评考核中的等次,影响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绩;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仍存在人员、编制不到位,业务不精、履职意识差、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抓好“三转”,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做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落实;要及时制定出台“三转”配套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比如: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保障措施,改进考核办法,将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评价作为考核该干部的主要依据,等等,以制度保障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三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下级在“三转”中面临的诸如:体制编制的问题、提高业务能力的问题,等等,从组织层面解决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遇到到的实际困难。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精神实质,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化贯彻落实,防止出现盲目跟风,形转而质未转;要坚持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及时总结落实“三转”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的评议和监督,实现上下联运,共同发力,确保“三转”落到实处。

三是把握好“内”与“外”的关系。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实际上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和配合,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我们优化调整内设机构需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党委部门、基层一些单位派驻纪检机构,需要统一党的组织设置,以解决统一派驻机构名称、便于管理的问题;取消和退出承担一些议事协调机构,需要有关部门来具体承接;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给予支持,不再分配和安排具体业务工作;不参与具体业务后,纪检干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等工作,需要单位上下的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关心干部成长、保障工作经费,等等,都需要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没有这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的“三转”将是“空转”、“虚转”。因此,落实“三转”,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对“内”要做到准备充分,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对“外”,要做到主动宣传,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和配合,实现统一步调、共同行动、“内”“外”同转,确保转得动、转到位。

四是把握好“近”与“远”的关系。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迅速调整角色定位,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主动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回归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这些,只是落实“三转”第一步,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了一定基础。在做好当下工作的同时,我们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三转”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实现治标提供坚强保障,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三转”,我们在做好近期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考虑远期的目标和效果,集中主要力量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上,把攥紧的拳头打出去,释放“三转”的能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作用,把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三转”是否到位的唯一标尺。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敢于叫响“工作向我看齐、廉政向我学习”,以过硬的素质、能力、作风,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落实“三转”,开展“减负增力”是基础,实现“上下联动”是重点,形成“内外同转”是保障,做到“远近结合”是目标。总之,我们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转,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回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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