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参加了县委中心组严以修身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我们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赵书记、市委胡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点篇目,时间集中、组织周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让我受益匪浅、倍受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深化了思想认识,提升了理论水平,指明了努力方向。学习研讨中,自己结合工作实际,就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忠诚履职、干净干事、勇于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行了深入地探索与思考。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先后通报了纪检监察系统魏健、曹立新、金道铭、杨森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腐败案例震撼人心,警示教育触动灵魂。这些曾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做出过贡献的同志,现在却沦为阶下囚,其共同的致命弱点就是未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以修身,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最后陷入腐败的深渊,也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不仅为腐败者的沉沦感到痛心疾首,更深刻认识到肩上的担子极重,背负的期望极大,必须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不但要秉公执纪尽职守,更要严以修身做表率。
一、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爱党护党、绝对忠诚
古往今来,忠诚是考量一个人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美德,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对党的干部来说,就是要忠一不二,以忠诚立身。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就是要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在任何情况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大风大浪,都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看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忠诚于党、是否是党的忠诚卫士,首先要看政治上是否清醒和坚定,能否做到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老实。一是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既要看到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坚定信心;又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严峻形势,立足党和国家的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更好更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保障作用。二是必须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扎实做好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各项工作。三是必须爱党护党兴党忠诚履行职责。要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依纪依法忠诚履职、敢于执纪监督问责,誓做党的忠诚卫士。
二、时刻警醒自我,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干净是做人底线,而干净最难战胜的敌人就是自己,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执纪者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求别人守纪遵规才有底气和力度,查处腐败才能无所畏惧。一是严守规矩。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去做,带头遵守党纪党规,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金道铭、杨森林腐化堕落、违纪违法,就是从不守规矩开始。讲规矩是守纪律的基础,逾越了规矩的底线,任其发展就会触碰纪律的红线。我们必须吸取其惨痛教训,时刻紧绷规矩和纪律这根弦。二是筑牢防线。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方能服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坚守做人处事交友底线,把好防微杜渐关口,时刻防止“贪欲缠身”“人情腐败”“权力寻租”和“温水煮青蛙”陷阱,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保持清醒,经常反躬自省,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污渍,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三是接受监督。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者必先受监督。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之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真正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还要以“专业眼光”紧盯“业内人士”,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坚守责任担当,始终做到依纪依法、勤勉履职
担当是职业素质,是领导干部基本的从政资格。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牢牢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一是敢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才能为反腐倡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党纪政纪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当前,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民生资金使用、“三公一奢”、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二是敢于执纪。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一线,承担着执纪重任,要大力查办大案要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遗余力地打虎拍蝇,高悬惩治利剑,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必须坚持有纪必执,理直气壮地抓党纪规定的执行,坚决同违法乱纪者作斗争;坚持有违必查,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不论涉及谁、职务多高,都严肃处理,形成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执纪必严,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三是敢于问责。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把“利剑”,用得好,可以起到教育、警示、震慑的作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宁愿受到干部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许许多多的违纪违法者,如果能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及时提醒,犯小错误时严肃问责,也许还能挽救,不至于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因此,要学会使用这把“利剑”,重点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敢于问责、严于问责、善于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