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深入学习领悟 依纪依法履职 全面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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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监察法,这是创制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首先,学思践悟强本领,准确领会监察法的科学内涵纪检监察干部是执行监察法的主体,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要多措并举带头学。采取专家辅导、封闭培训、纪检干部论坛、周例会等多种方式和载体,逐字逐句学习监察法,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监察法释义系列文章和评论,做到入脑入心,烂熟于胸。开展大讨论、大交流,组织引导纪检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交流学习心得,谈体会、讲收获,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监察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突出重点系统学。监察法共9章69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做了方方面面的规定。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对法律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做到准确把握,运用自如。

三要领会精髓深入学。学习监察法关键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通过学习,准确领会坚持党的领导的总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大局,确保党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准确领会监察全覆盖的目标,精准把握监察对象,做到监督无盲区、不留空白;准确领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要求,明确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运用12项调查措施,不断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其次,乘势而上再出发,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趁热打铁,善作善成,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完善运行机制。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完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同步录音录像及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置等工作规范,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智慧监察”建设,尽快实行案件线索处置和办案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公职人员信息化廉政档案,不断提升反腐败法治化、科技化水平。

二要推动深度融合。加强思想融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加强业务融合,促进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全面融合,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加强文化融合,弘扬好经验、好传统,培育纪律文化,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归属感。

三要实现监察全覆盖。推进综合派驻改革,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探索赋予街办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创新思维转方式,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监察法对依法实施监察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一要注重依法履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无论是采集证据、讯问询问、搜查查封还是留置处置,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必须依法进行,确保经得起检验。

二要注重程序合规。程序是依法履职的前提。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开展调查,对每一项调查措施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定的环节、规定的步骤、规定的时间,有力有序推进,该请示的必须请示,决不能越级报批、先斩后凑。特别是双规改为留置后,一定要慎之又慎,严把审批程序、时间界限、办案安全,依法规范进行。

三要注重证据合法。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调查措施,在取证过程中要依法进行,无论是出示证件、取证人员还是制作笔录,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要合法合规,特别是对讯问和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与刑事审判要求和标准一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第四,严字当头严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时代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要讲政治强党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时处处讲大局、讲党性,做到政治过硬。

二要提素质勇担当。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岗位,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点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审查调查的能力、执纪监督的能力、推动落实的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三要守纪律严自律。要始终对党章和宪法保持敬畏之心,尊崇党章、忠于宪法,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质,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健全内控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职尽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作者系秦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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