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监委获评全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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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命名表彰全市基层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其中,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被评为全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宝鸡市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作为强化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内强素质,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宝鸡清风大讲坛”,邀请省纪委监委和省委讲师团专家学者作了专题讲座,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同时,着眼职能任务从单纯执纪向执纪执法并重转变的实际,加强建章立制,在监察委内部制定了《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制度规定,细化了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规范了《移送案件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73份法律文书,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此外,还加大宣传力度,先后举办了“芝兰花开”廉政豫剧、“正气之歌”廉政诗歌朗诵会、廉政漫画展等大型廉政文化演出;组织拍摄了《宝鸡青铜器中的廉政文化》系列宣传片;开展了《天地粮仓》《金麒麟》《双镯记》《杨文州》等廉政剧目下乡巡演等活动,并利用宝鸡纪检监察网、“宝鸡清风”微信公众号、廉政手机报和宝鸡日报“廉政广角”、宝鸡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热线等平台,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使《监察法》学习宣传深入人心,宝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得到宣扬,全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

宝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宝鸡市纪委监委将以获评全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为新动力,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使用,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反腐败效能。(宝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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