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工作成果,近日,灞桥区委三个巡察组深入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的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目标,坚持从严从实原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度建设、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五个方面的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谈、测”的方式,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查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与各个层面的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体测评。通过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纠正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等问题。
为强化责任落实,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将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对整改进度滞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到位、线索处置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区委巡察办将上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令其重新整改,并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灞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