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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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旬邑纪委监委强化纪律审查力度,灵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把好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管好第二种形态,让轻处分管住大多数;切实抓好第三、第四种形态,让重处分盯紧关键少数。1至4月份,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4人、占比56.5%;第二种形态处理91人、占比38.4%;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占比3.4%;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占比1.7%。

坚持抓“早”。坚持挺纪在前,将纪律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标尺,抓早抓小、精准治疗,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履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治病于初的功效。

坚持抓“常”。转变工作思路,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强化日常执纪监督问责转移,把工作布局转向管多数,注重纪律治本,强化纪检干部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针对党员干部倾向性或轻微性违纪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抓细、抓长、抓常,使全县党员干部牢记担当使命,敬畏纪律红线,真正将纪律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坚持抓“严”。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真正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让存在苗头性和微小违纪问题的同志幡然醒悟、及时刹车、当即纠正,防止以小变大,量积引起质变。勤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释放严管厚爱强烈信号。(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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