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定边县纪委印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审批(含公共服务事项)过程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具体负责对县级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电子监察,开展预警纠错,绩效考核,受理投诉举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审批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发出“黄色预警”和“红色纠错”信号,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实时监察的内容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行政审批环节;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的情况;行政审批收费情况及应当监督的其他行政审批行为。
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对各进驻单位电子监察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比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定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