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调院党委根据近年来派驻监督实践,主动探索建立接受派驻监督、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规范,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制定对照表,下发了《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见》在全院执行,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自加压力,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把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省地调院党委针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自身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处室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责记录建立还不到位、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办法还不够多、在违法违纪面前担当精神还不够足等主要问题,查摆原因,根据驻厅(院)纪检组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反馈及建议,从自身做起,把主动接受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提出了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的两大内容和十条具体措施。包括:院党委书记经常与驻厅(院)纪检组长就院机关、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及时向纪检组通报重要情况,特别是主动接受政治监督的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年查核的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每半年与纪检组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共同研判院政治生态等。
近期,按照驻厅纪检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地调院党委分别与驻院纪检组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了对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的探索,建立起了省自然资源系统党组(党委)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良性机制。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了省自然资源系统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践担当,说明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接受严格监督和约束的意识逐步提高,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融合的局面正在形成,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