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运用“同志式”谈话室开展谈心谈话14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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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渭城区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将“同志式”谈话室作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的主要场所,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建设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全区15个纪检监察机构建成“同志式”谈话室10间,其中区纪委2间,街办已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运用“同志式”谈话室开展谈心谈话141人次,无一人进行复议。

规范建设,营造温馨的谈心谈话场所。按照省市“严肃、整洁、实用”的建设原则和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形成标准统一的谈话室建设格局。已建成的“同志式”谈话室内,统一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置书架,摆放相关廉政资料、读本,体现“同志式”交谈的会议桌椅等全部配备到位,安全防范设备设施齐全,整个谈话室布局温馨,风格简洁、庄重,让谈话对象在“喝茶”“聊天”中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和严管厚爱,减轻其心理压力,“敢说话”、“说实话”,敞开心扉交流,心平气和答复,主动全面地向组织反映情况。

规范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同志式”谈话室实行专人管理,制定《渭城区“同志式”谈话室谈话暂行规定》、《谈话室使用流程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谈话室的使用、适用谈话的情形、谈话纪律、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配套使用《谈话室谈话审批表》、《谈话室谈话办结呈批表》和《谈话室谈话记录》等规范性表格文书,做到程序合规,有案可查,为谈话室的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及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准确把握,实现工作效能的有效提高。把“同志式”谈话室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载体,作为党员干部日常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的主阵地。在谈话工作中,准确把握教育保护干部和严格执纪的关系,既严肃纪律、指错纠错,又关心关爱、可感与可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的错误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治病于未发,避免更多党员干部踏入违纪违法的深渊,酿成大祸。同时,扩大谈话效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确保干部保持矢志不移的恒心和勇气,始终以旺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精心谋事,用心干事,有效地促进“同志式”谈话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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