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组织34名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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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安区纪委对34名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此次考试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考试实施方案,按程序组织实施,严把时间节点,向市纪委上报申请并随机抽取试卷。“考廉”过程中,现场启封试题,单人单座,考生专心答题,监考严格纪律,考场秩序井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卫民为主考官,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视。

拟任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廉政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长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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