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通报案例大多是文件式的,且文件‘数量有限’。有时候,干部想要知道谁被查处了只能靠‘听说’,不利于干部监督,受处分人员心里也缺少敬畏。”该县交通运输局纪检干部深有感触地说。“今年,我们改变过去的通报形式,变文件式通报为‘面对面’通报,以会议形式,在系统内进行大会通报,让警示教育更有效果。”
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宣布处分决定时全体起立,增强仪式感和庄重感,体现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受处分人为党员的,要重温入党誓词,谈思想认识……”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处分决定宣布程序,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敬畏党纪国法,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期,作为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该县人社局一名科级干部被“邀请”至该县留置场所参与案件留置陪护工作。这源于该县日前出台的一项有关加强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新制度暨《关于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参与留置陪护工作的通知》。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参与留置陪护工作,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的有效方式。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执纪问责关口前移,重视日常监督管理警示教育。着重从两方面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加大曝光典型案例力度;二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留置陪护工作。三是确保宣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公开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27件44人;抽调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市县陪护30余人次,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