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被监督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积极探索监督新模式,向被监督单位发出首份监督建议书,及时督促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源头防控。紧扣调查审查中发现的综合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存在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将问题整改、任务落实与堵塞漏洞结合起来,在告知提醒综合监督单位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坚持靶向治疗,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充分发挥监督建议书医其“病灶”,源头防控的作用,推动标本兼治。
二是严把整改关口,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收到监督建议书的单位要勇于正视问题,严格落实要求,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及时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要求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管好党员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前移日常监督关口,抓早抓小。如,在对有关问题调查审查中发现,相关单位长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其要做到财务日常监督关口前移,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推进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问题及时得到纠正的同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梳理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建议书在推进问题整改、堵塞制度漏洞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坚持下去,实现以监督建议书为“小切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同时,坚持将监督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监督建议书真正成为源头治疗“病灶”的新良方。(铜川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