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为进一步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兴平市纪委监委前移监督“关口”,全面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力促监督更加精准、更加聚焦、更加有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人一档”要求,逐人建立廉政档案。协调市委组织部,提供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名册,并将名册按照单位进行反馈,进行初步核对,由各单位将初步核对后的情况反馈给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再次核对,确保不漏一人。
据悉,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任免审批、问题线索办理、述职述廉报告等4个方面内容,为了保障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市纪委监委要求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纪检室四室联审,将个人涉及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一核对,确保每条问题线索清晰明朗。同时,把核对好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党员干部操办酒席申报备案情况等一一比对,查看是否存在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情况,做到客观公正。
为了实现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由市纪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廉政档案的建设、管理、运用建议和动态更新。通过建立健全信访、案管、党风、监督检查定期向市纪委组织部备案制度,确保廉政档案决不成为“形式档案”,切实将廉政档案建设的实践转化为监督效能。
“廉政档案犹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体检表”,只有全面建立,定期检查,动态更新,才能对“关键少数”更精准地开展监督,对政治生态更科学的进行研判。”兴平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全市432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已经全部建成。(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