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从严从实管出好习惯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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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长武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面建成富裕人文美丽新长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抓巩固。县委常委会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坚持经常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各镇(街道)党(工)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使其成为贯彻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要求》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在改进调研方面,制定了《关于明确县级领导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县级领导的调研课题、调研时限等内容,要求全体县级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将搞调研、找问题、抓落实同步进行。2019年,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的各类文件166份,较2018年相比,文件数量减少60份,同比减少26.5%。召开大型全县性会议33次,较2018年减少9次,同比下降21.4%。在考察审批方面,除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外,没有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促销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访活动。同时,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县级领导及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时必须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例违规涉外活动。

制度建设助拓展。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探索制定了“四条禁令、一个办法、一种创新”,即:党员干部“禁酒”“禁赌”“禁谣”“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规定、《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创新监督形式,在“长武清风”官方微信上开通了“我要举报”栏目,实现了纠正“四风”“人人拍”、监督举报“一键通”,达到了长期监督、随时监督的目的。同时,不断规范“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长武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长武县推行“三公”经费工作实施方案》,对“三公”经费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以及公开形式做了明确要求,筑牢了纪律防线,扎紧了廉洁从政的制度笼子。

专项治理促落实。扎实开展了纠正“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全县各单位按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先行自查自纠。2019年3月底,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在全县随机抽取了15个单位,重点围绕纠正“四风”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13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检查,对13家抽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2019年7月1日起,利用1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违规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纪委监委联合住建、市场、税务等部门对全县高档小区和写字楼“一桌餐”场所开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个清查,未发现有“一桌餐”场所。严格婚丧事宜事前事后报备审批制度,坚决执行中午12时设宴一次规定,2019年,先后审批报备领导干部婚丧事23人次,均按照标准办理,未发现有超规格办理的情况。

重要节点不松懈。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发票倒查、调阅监控等手段,严查单位值班、干部到岗、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干部工作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报。2019年,累计开展各类明察暗访7次,检查宾馆酒店17个(次)、超市商场10家(次)、机关单位130多个(次),未发现有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脱岗溜哨、公款吃喝、旅游等现象。

严肃追责保成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立足职责定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2019年,约谈了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22个单位“一把手”,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2家单位“一把手”,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3个单位“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对落实“五个一”制度不经常的18家垂直部门在全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进行追责处理。2019年,共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0件,立案7件,党政务处分7人,其中县纪委直查直办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实施第一种形态3件4人。通报曝光7件7人。(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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