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完善“四个一”审理机制 确保镇(办)案件高质量
打印

2019年以来,镇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发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为确保镇(办)案件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审理工作“矛头”对准镇(办)案件质量问题,对实体与程序瑕疵无论大小都“包产到户”,探索创立“四个一”工作制度,严把镇(办)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收集下发一套标准文书材料。通过对镇(办)党纪案件审理、调查模拟卷的相关文书材料归纳汇总,梳理归类《案件线索受理登记表》《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送达回执》等数十余份文书标准格式,并将电子模板下发各镇(办)纪委,完善从线索受理到送达的文书统一标准,提高了镇(办)纪委查办案件的文书规范化水平。

梳理规范一套案件审理流程。建立案件预审退査制度,对照镇(办)案件材料标准化清单对送审案件一律先施行形式审查,三日内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送审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形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移交手续。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提出补充调查意见退回相关办案单位,办案单位在补齐材料后重新移送审理。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实行类型化管理,各镇(办)案件协审完毕通过工作群实时跟进案件办理流程,建立案件审理时间台账,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制定案卷文书流转签字背书制度,从严管理移送、受理、借阅、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案卷流转,做到案卷底数清、去向明,案件归档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通报分析一批案件质量问题。针对镇(办)案件易出现的实体问题,例如:案件定性不准,条款适用不准确。程序问题,例如:查审不分,时间逻辑顺序混乱,支部会议程序违规。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将存在的问题在镇(办)纪委书记群中进行列举并由审理室人员针对性讲解,逐步让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扎根办案人员心中。

评议奖惩一批镇办典型案件。施行案件审理评议与考核挂钩,分片区对镇(办)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依据案件初步受理登记表退查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清单、处分决定送达情况三大类对镇(办)案件进行年终量化评分。对报送的案件质量高、案例典型的镇(办)予以加分,对案件问题较多,多次协审意见提出后仍不整改的镇(办)进行通报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通过创建案件质量评比奖惩机制,打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镇(办)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办理的质效意识。

据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2019年共协审审结镇(办)案件113件,提出审理意见452条,对相关镇(办)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工作提示12人20余次,利用评议奖惩机制为12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先进集体及13名先进个人的入选提供了考核依据。(镇巴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彬州市:1-3月立案29件 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下一条:汉滨区:“三查三督”为复学防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