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督导检查 助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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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国资委党委以案促改工作专班、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对陕西水务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本次督导检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专班成员、监督处处长张铁龙,驻委纪检监察组二室副主任张岚参与检查,陕西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田建民作工作汇报,集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高强,集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国资委党委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后,陕西水务集团党委及时研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将任务细化分解成23项工作安排55项具体措施,确定了3个主要牵头部门和8个配合部门,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建立了周报工作机制。印发《管控纲要》《制度汇编》,制定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13个,围绕重要业务、重大事项,不断建立完善集团内控、决策、责任追究体系,堵塞监管漏洞。对8家二级公司以案促改阶段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150名领导干部填报了自查表,签订了个人承诺,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检查组对陕西水务集团党委以案促改阶段工作和集团纪委履行监督专责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抽查了集团机关党委和水生态公司党委以案促改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检查组对陕西水务集团以案促改前期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工作”,尽快建立完善“三个体系建设”,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走样不漏项、扎实推进。继续夯实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健全专班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基层企业工作督导的同时,强化对机关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防止“灯下黑”。(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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