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实行“正本+副本” 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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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录音录像保管工作,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佳县纪委监委主动探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印发《佳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录音录像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中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实行“正本+副本”保管方法,促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正本+副本”保管方法即录音录像结束后,录制人员及时将录制在录音录像设备存储介质中资料拷贝一式两份,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由承办部门保管,副本经审查调查人员和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共同与正本核对,现场确认签字,副本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密封保管。

密封后实行“一案一袋”,一个案件中所有录音录像光盘配备一个专用密封袋,袋子上注明案件名称、光盘编号、被谈话(讯问)人签名、办案人员签名等详细内容,确保录音录像资料保管完整规范。

此外,佳县纪委监委设立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专区,做到防尘、防潮、避免高温和挤压,磁介质存储的资料要求存放于防磁柜内。同时指定专人对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副本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完善好归档工作,确保录音录像资料保存的每个环节规范化,移送有手续、办案有备案、保管有责任。

“保管好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工作非常关键,若不进行合法规范保管,容易出现丢失、损坏现象,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目前实行‘正本+副本’双重保管,在所办案件运用中收到良好的效果。”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建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同时加大技术装备投入,保证同录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执纪审查安全。”(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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