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五强化”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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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镇巴县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立足基层实际,全面履行巡察工作职责,不断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镇巴县累计开展了10轮常规巡察,2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1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以及1轮述责述廉专项巡察,共巡察党组织69个,巡察覆盖率为100%,发现问题1370个,移交问题线索143件,立案24件,党政纪处分24人;延伸巡察村(社区)181个,巡察覆盖率为100%,发现问题728个,移交问题线索50件,立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夯实主体责任。镇巴县委巡察办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属性,始终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指向不移、力度不减,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镇巴县委巡察办先后出台了《中共镇巴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绘制了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等,为巡察工作一体推进、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制定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中共镇巴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巡察机构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协调,促进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效贯通融合,形成了监督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共享共用的良好工作局面;修订完善了《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持续压实压紧巡察整改责任,有力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融合。

强化巡察协作,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在巡察进驻前,镇巴县委巡察办协调县纪委监委、县组织部等单位,“点对点”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形成被巡察党组织的“画像”,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精准靶向和信息支撑;在巡察期间,通过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快查快办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跟踪了解督办,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促使巡察利剑作用全面彰显;在巡察反馈后,紧盯巡察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度实行动态跟踪、全程监督,积极推行“五帐式”管理,形成报告报帐、反馈交账、移交转账、督办查账、整改销账的运行机制,做到巡察整改“账账清”。

强化成果运用,不断提高工作质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尤其是脱贫攻坚、涉农项目、民生工程等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镇巴县委巡察办及时进行梳理归纳,找准问题症结,并结合县委书记专题会提出的处置意见,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向有关单位发出巡察建议函,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共性问题整改闭环,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用活用好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办法,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坚持有问题就改、有责任就追,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在问题整改中完善制度机制,在补齐短板中提升工作水平;将巡察工作成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县委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据,做到准确评价干部、精准提拔干部、及时调整干部。

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质。镇巴县委巡察办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实现动态化管理,为巡察工作培养“火种”;定期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研判、党建工作、干部选用监督工作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并由巡察组长就巡察业务知识、技能技巧进行讲解,加强巡察干部知识储备,提升巡察干部思想认识和专业能力;实行以干代训,积极抽调、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实现人才培养与巡察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镇巴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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