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乾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积极整合纪委机关室(部)、派驻机构、镇(街道)办案资源,攥指成拳,有效提升执纪执法质效。
健全办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针对基层实际情况,乾县纪委监委统筹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制定印发《乾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部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协作工作办法(试行)》,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协调指挥,委机关纪检监察、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等相关部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联合组成办案协作组,共同开展重点案件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形成“1+1+1+2>5”的效应。
精心研判线索,务求精准定性。乾县纪委监委在办理某村小组组长冯某某私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过程中,启动“室组地”联合交叉办案机制,成立联合办案组,由1名纪委常委挂帅,1个纪检监察室负责,由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名镇纪委书记任协作区成员,实行案件查办统一指导、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工作机制,最终使案情取得重大突破。
积极整合力量,确保优势互补。联合办案组的优势在于纪检监察室业务强、突破案件技巧多,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包抓的专业部门业务熟悉,上下协调方便,乡镇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乾县纪委监委对抽调的相关办案人员按照优势互补原则进行力量整合,将镇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人员分别交叉搭配,组成了安全组、取证组、调查组、材料组、谈话组,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破解疑难问题,做到对症下药。在冯某某案件谈话过程中,冯某某曾对一些主要问题避而不谈,甚至有绝食的迹象,谈话一度陷入僵局。专案组随即召开会议,对冯某某近期的言谈举止、情绪反应等进行认真分析、反复研究,调换办案经验丰富的谈话人员做其心理工作,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谈话人员进行谈话,最终打破了冯某某的心理防线,使案件顺利开展,最终将冯某某私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移交司法机关,收缴个人非法所得102万元。
近年来,乾县共开展“室组地”联合行动1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10余起,先后统筹调配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干部等120余人次,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21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