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狠抓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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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先后办结群众投诉举报29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起,罚款129.38万元,刊发整治成效宣传报道18篇,坚决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扎实推进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以来,集中开展了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等7个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对32家排污单位涉及的26项环保重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排查督办问题26个,完成整改20个,强力推进整改6个。二是全面推进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对全县104家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环境问题74个。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先后对侵害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4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1起,罚款129.3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起,按日连续处罚1起,有效震慑了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查处。一是提升信访投诉查处能力。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环境信访工作高效开展。二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执法工作人员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指导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消除污染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信访事件发生。三是完善环境信访制度。制定实施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环境信访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提升了环境信访办理水平。先后受理办结群众信访投诉29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起,坚决纠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一是积极转变环保执法监管方式。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严格落实环境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切实减少正面清单内企业检查频次,充分发挥15家重点排污单位23个视频监控、9个生物质禁烧热成像高空视频、无人机等“智慧环保”作用,推进企业监管“全时段”“远程化”。二是加大业务帮扶指导力度。以中央和我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着力点,切实增强帮扶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先后指导29家工业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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