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志丹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志丹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师淑丽要求,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监督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查找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牵头部门累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87次、协调会议62次。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为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志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深入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详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志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查检查101次,发现问题53个、推动整改50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22件,办结295件、移交线索7件。其中在“吃空饷”专项整治中立案5起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责令辞职8人,主动辞职1人,对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谈话提醒和实施约谈68人。在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志丹县纪委监委制发督办函2份,移交线索2起。
注重标本兼治,提升工作成效。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注重标本兼治,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找准症结,强化措施,取得了新的突破,县住建局将7家开发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经侦大队立案,对5家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成立业主委员会27个,受理办结物业领域举报事项24项。由县组织、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制定的《志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志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处理意见》完成意见征询。县卫健局正在组建新机构,对因病不能返岗的财政供养人员进行病情鉴定,评估其是否有能力返岗工作。民政局新制定的三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对社会救助工作、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殡仪服务进行了规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常态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制定、优化、完善工作制度89项,公布成果5项。(志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