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镇村三级联动 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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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延川县切实扛牢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作为保护耕地的重要抓手,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力纠治乱占耕地问题,促使“良田”回归“粮田”。

上下联动,工作推进专班化。延川县纪委监委坚持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列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党委政府认真部署、全力推进。县委发挥统筹领导、协调各方职责,推进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以“链式”监管方式把责任压力传到村组管理的“神经末梢”。县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分管副县长牵头抓总、职能部门调度指导、镇街单位协作推进的专项治理组织体系,制定“项目化”实施方案,把整治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明确“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监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职能权限得到有效聚集,保障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部门联动,整改落实分类化。坚持抓关键、抓重点,压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倒逼主管监管单位持续发力。耕地“非农化”“非粮食”专项整治以来,各镇街单位按照宣传进村、摸排到户、整治到人循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三种有效的工作方式:一是“化散为整”集中推进,二是“化整为散”分步推进,三是“分类分批”稳步推进。三种工作方式既提升了整治工作效率,又妥善解决了基层矛盾问题。截至目前,全县苗木占用耕地已清理7498.22亩,清理比率达96.82%。

精准聚焦,监督检查项目化。延川县纪委监委坚持跟进监督、靠前监督,统筹委机关、派驻机构和镇街纪委力量,启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协作办案机制,强化对镇街单位排查整治的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对照中央、省、市政策要求和全县整治工作方案,跟进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监督要求,由纪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分片区对全县8个镇街整治情况开展巡回监督检查,同时总结盘点普遍性、区域性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定期通报,适时进行提醒。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紧盯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单位的监管责任,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采取抽查检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以督促改、以督促治,为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专项治理以来,延川县纪委和县委督查室累计联合开展专项督查12次、明察暗访10次、约谈提醒党组织14个。对专项整治中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问题,立案调查25起,实施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6人,警示震慑效应明显。

建章立制,严格保护常态化。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排查不彻底、底数不清、清理缓慢等问题,延川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通过现场督导、联席会议、发送监察建议等方式,推进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以村组为单位建立网格,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各组小队长为网格员,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实行动态监测,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质效。建立及时报告机制。各村组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镇街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研究后予以妥善处理。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巡查、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各镇街属地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决为守好耕地红线保驾护航。(延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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