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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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尖兵利剑作用,将巡察工作向深入推进。

加强培训,提高巡察干部实战能力。该县把学习培训作为巡察机构的第一要务,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一是邀请市巡察办综合科科长张百锋、副科长蔺静等为全体巡察人员集中培训,当面解答疑难问题,面对面、手把手地传授巡察工作经验;二是组织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和巡察办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永寿县巡察工作流程》等,明确巡察工作重点;三是制定巡察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方法,使广大巡察干部能够自觉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理念,深入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理解这一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激发了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巡察干部队伍。该县坚持在管理上严于其他单位,规范上高于其他单位,积极探索巡察工作规律,坚持高标准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高速运转。一是规范巡察办机关运行管理。建立了办公、学习、请销假等一系列机关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各个方面规范机关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向前推进。二是加强巡察组管理。制定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职责》《中共永寿县委巡察工作人员“十严禁”“十不准”》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能职责、任务目标。每周召开一次组长碰头会,交流经验、通报进展,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坚决做到打铁自身硬,在组织活动上坚决不搞“灯下黑”。按照支部建在巡察组上的要求,及时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过好“主题党日”,增强巡察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意识,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

强化指导,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巡察组在开展巡察之前,县委巡察办指导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细化巡察任务、工作程序、日程安排;二是协调组织、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收集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为巡察了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三是通过召开巡察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利用《中国永寿》、《清风永寿》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网络信息平台持续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巡察进驻期间《永寿电视台》播出第一轮巡察公告,确保让巡察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通过建立巡察工作联络“一对一”指导制度(即:一个指导组联系一个巡察工作组,指导组由巡察办一名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加强对巡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组随时掌握巡察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帮助巡察工作组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在巡察进驻一周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张振乾亲临巡察组指导工作,增强巡察干部开展好工作的信心。六是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人员严守巡察纪律,细化巡察方案,健全巡察程序,扎实开展巡察,经过动员、谈话、座谈、查阅相关资料、走访调研、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环节,确保巡察工作巡出成效,彰显震慑、治本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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