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假期临近,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向综合监督的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陕西日报社、省社科院7家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把纪律红线,严禁用公款送礼或购买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务接待饮酒;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二要夯实主体责任。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早部署、早警示、早安排,用持续加强廉洁教育和监督工作,消除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规定,以上率下,改进作风,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巩固本单位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的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报告。
节日期间,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集中排查不正之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位。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