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专题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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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纪检干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驻局纪检组组长魏兴谋主持会议,驻局纪检组全体干部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干部参加。

会议首先原文学习了“三个通知”精神,之后全体纪检干部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魏兴谋同志就贯彻落实“三个通知”精神逐一进行了安排。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魏兴谋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驻局纪检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通知》精神。一是监督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二是结合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及时下发通知,重申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三是督促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级党组织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得力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四是指导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魏兴谋强调:纪检监察部门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中、省有关脱贫攻坚的具体要求。驻局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助力扶贫脱贫工作。一是督促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党组专题学习《通知》精神,对照《办法》中的12条问责情形,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二是督促驻村扶贫干部原原本本的学习《通知》精神,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整改落实,圆满完成扶贫脱贫工作任务。三是纪检组将按计划持续加强对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扶贫帮困工作和扶贫干部工作成效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办法》严肃处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魏兴谋强调:纪律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和举措,是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保证。纪检组全体干部要逐条对照、严格落实《规定》中的8个方面的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驻局纪检组出台的《驻局纪检组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组运行管理,提升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在每周一的例会学习中,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制度,我们将从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执纪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10种监督执纪文书,形成15条具体操作规范,做到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三是完善考勤和保密制度,通过实行内部考勤管理、完善保密制度,确保日常办公秩序和工作纪律严肃规范。四是完善纪检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制定纪检干部“十二个不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着力加强纪检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确保纪检监察队伍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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