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503件,立案178件,结案178件,党政纪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增长45.9%和44.7%”。这是石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取得的成绩单。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印发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函询和诫勉等日常教育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 “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全年实施第一种形态346 人次。
持续加大审查力度。建立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和处置情况月报制度,完善了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直查快办,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处置“侵群”问题线索337件,初核了结203件,立案134件,党政纪处分143人。
着力推进“三化”建设。按照“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出台了《关于推进执纪审查“三化”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了集中评审,先后3次开展执纪审查安全检查,下发整改函31份,对问题整改不力的2个镇纪委书记警示谈话,业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