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狠抓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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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狠抓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有力地塑造了“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形象。2017年,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立案1件,处分1人,函询2人。对推进工作不力的3名镇纪委书记、2名部门纪检组长和3名委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

抓学习教育,锤炼“忠诚”品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等纪律要求。实行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除学习研讨业务知识外,专题组织学习了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精准领会中央纪委新部署新要求。

抓制度建设,塑造“干净”形象。县纪委印发了《岚皋县纪委监察局全员考核办法》和《岚皋县纪委监察局各室组工作考核办法》两个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干部在外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内部监管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定了清晰的纪律“红线”。县纪委干部管理与宣教室每周不定期对干部在岗情况、工作作风表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

抓考核问责,凝聚“担当”精神。去年来,县纪委举办了2期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纪检干部200余人次。先后选送12名纪委书记赴井冈山学习培训,2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案学习、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抽调5名镇干部在机关挂职锻炼,确定4名机关干部下派到镇纪委从事纪律审查工作。实行委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组联镇包抓机制,对纪律审查、新闻宣传等重点业务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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