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10天时间,涉嫌职务犯罪的的宝鸡市扶风县城关街道办某村民小组长罗某某一案,由扶风县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该县监察委成立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
今年3月,成立不久的县监察委对城关街道纪工委初核的罗某某有关问题进行提级办理。进一步初核发现,罗某某担任组长期间,在本组土地承包、修渠过程中,存在作风霸道、侵害群众利益、虚报冒领、行贿拉拢等问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本组收入不入账和虚报冒领的手段,隐匿侵吞公款涉嫌违法犯罪金额达13万余元。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宝鸡市纪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县监察委于3月5日对罗某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3月6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全案于3月15日移送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3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某依法作出逮捕决定。至此,该县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
宝鸡市县两级监察委高度重视办好留置第一案,市监察委领导现场督导,扶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李晓诚靠前指挥,并对本案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严格依法依规,监察措施规范使用,按照审判标准调查取证;各室协同作战,内部协调体现一体高效,外部衔接注重有序顺畅。
此案顺利办结,实现了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群众中引起了积极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