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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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麟游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

1.麟游县招贤镇招贤村党支部书记赵红光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将1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群众确定为在册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赵红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麟游县酒房镇焦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同星在贫困户产业验收过程中,工作不细致、不扎实,致使贫困户虚报冒领产业扶贫资金4000元。2018年1月,王同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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