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纪委突出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性,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案件质量为魂,落实“四举措”,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坚持方针,严查细究。对案件质量既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审核把关,又注重文书是否规范,发现案件实体及程序的疑点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过查看违纪人员档案、个人年度考核表、工资信息以及谈话了解等方式,逐一核实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予以完善。
学习培训,提升理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融合,选优配强审理队伍,把具有公诉经历的转隶同志充实到案件审理室,让转隶同志充分发挥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业务优势,强化案件审理阶段事实与证据的把关,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证据意识,规范办案流程,切实把好审理关口。开展审理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学法律、转隶干部学党规党纪,实现优势互补、纪法衔接,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做到“四看”,严把质量。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审理人员做到“四看”,即:一看证人证言,书面证明材料,包括实物等,与当事人谈话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中所写的错误事实是否清楚一致;二看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符合逻辑,证据之间有无分歧或矛盾;三是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环节是否到位,当事人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四是案件定性、量纪是否准确,条规是否适用,责任是否明确。
精细制卷,还原过程。案件审理室严格执行案卷评查标准,不断完善案卷制作细节,力求做到从案卷中百分之百还原案件审理过程。同时,就案卷评查方式方法与转隶同志交流经验,参考检察院公诉部门考核办法定期开展自查,探索以百分制为基础,按照达标、创新、优差加减法的方法对案件进行考核打分,并对办理案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进行评价,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查找问题、积极反馈、及时解决、认真整改,查缺补漏、回顾学习,从细节出发锻造精湛的审理业务。通过不断提升案卷管理效能,案件审理室卷宗制作管理逐渐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