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全力以赴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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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麟游县纪委、监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为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挖细查线索。通过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在县城设立举报信箱,在县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等途径,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县纪委、监察委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走村入户、现场接访、“民情直通车”等方式深入村组有针对性地严查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县纪委从3月份以来,坚持每月深入全县政法机关,对办理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同步排查。县纪委、监察委明确专人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并在发现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线索后,严格按规定优先处置。

扎实开展排查。对委机关2017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组织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并对排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以防漏报、少报。同时,要求各纪检组织每月定期将发现和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向县纪委汇报,对存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重要线索和情况重点汇报。

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要求政法机关每月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按期如实向县纪委移送。

加大查处力度。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今后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尤其是对当前脱贫攻坚领域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对今后查处的涉黑涉恶方面的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严格执纪问责。定期对基层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加强全程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对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久拖不决的重点督办、限期督办,必要时蹲点指导、问责追责。同时,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排名滞后的适时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后果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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