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巡察办对第二轮巡察12家单位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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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至30日,西安市委巡察办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文物局等12家单位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今年2月份,第二轮巡察的单位报送了党组和书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巡察办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对照反馈意见,结合新制定的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问题不纠正坚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坚决不放过,共发现整改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77项。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3月20日,向各单位书面反馈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抓好再整改再落实。

检查组听取了各单位关于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问责、追缴、制度建设等情况的汇报,交换了意见建议,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从存在问题分析、用好问责武器、促进改革发展、规范报告内容和抓好后续工作等五个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指导。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党组能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迅速行动,已经完成对大多数再整改问题的调查处理。但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单位问责尺度不一,问责还不够严格,不利于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个别单位制度建设数量多,质量有待提高,制度“带电”的刚性约束性要求比较少。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检查中,各单位认为,本次督导检查非常及时,指出的问题客观实际,讲解细致深入。表示要切实纠正存着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全部落实到位,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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