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张新斌就“立案检查权与党纪处分权”业务知识给纪检组全体干部进行讲解,他从实践层面阐明了案件检查处理中立案检查和党纪处分权限模糊不清的问题,分析指出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如何把握纪检机关查处权限的界限,之后,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
这次“讲业务”学习活动,是经过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决定开展的,驻委纪检组每名纪检干部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在组务会上对自己负责的纪检业务进行讲解,通过讲业务明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和执纪边界,并采取边讲解边讨论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组全体干部的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贺向东在学习结束时强调,纪检组全体干部要以“讲业务”学习活动为契机,通过边讲边学边讨论,不断打造“四过硬”派驻纪检队伍,一是以建设学习型、思考性、实践型纪检干部队伍为标准,强化纪检组全体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干部把握纪检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提升。二是根据省纪委工作安排,制定周密的纪检业务学习计划,将《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作为主要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三是纪检组全体干部要在工作中严守纪律规矩,做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的表率,用工作实绩践行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