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谈话工作,保障执纪审查安全,从2014年起,市纪委按照高标准、规范化、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在市级、区(县)、镇(街道)大力推进执纪审查谈话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规范化执纪审查谈话场所全覆盖。
一是严格建设标准。按照执纪审查场所建设规范和安全文明办案要求,谈话室统一设在一楼,对谈话室内墙体、卫生间、桌椅、门窗、电路等进行软包防护处理,谈话室配备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覆盖全部区域的视频监控、信息存储系统,实现了全方位、无盲区监控。同时,争取区县财政支持,为镇(街道)纪委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应急药箱等办案设备。
二是强化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市、区(县)两级财政支持,投资1300万元建成占地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余平方米的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建有审查室、谈话室、食品留样室、医务室、监控室、机房等;投资210余万元建成了4个共700余平方米的区县纪委标准化谈话场所;投资220余万元,在全市建成了35个乡镇街道纪委标准化谈话场所,按照就近原则,其余3个乡镇(街道)纪委与区(县)纪委共用谈话场所,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执纪审查场所使用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执纪审查场所管理中心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度》《执纪审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监控管理制度》《门禁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谈话室使用范围和责任,加强对谈话室的使用程序、权限、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场所使用程序化、谈话管理规范化、工作人员专业化,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审查操作程序,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纪委审查谈话场所的建成,有力的保障了执纪审查安全,为持续保持“零事故、零违纪、零投诉”良好态势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