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潼区纪委把提升执纪审查质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行案件质量“常委牵头+协作区负责+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审核”四重把关,所有案件一律实行“街案区审制”,着力提升全区执纪审查质量。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的首要途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擂台赛”,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平台、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制定追赶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选调人员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以及到省市纪委参加以案代训和跟案轮训;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上派下挂”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把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培养成为执纪审查工作的“行家里手”,为提升全区执纪审查质量夯实基础。
二是四重把关,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案件质量是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临潼区纪委建立了“区纪委常委+协作区+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的四级负责审核制度。每一个案件,从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均由一名区纪委常委牵头、协作区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室进行业务指导,最后审理室审核把关,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
三是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漏洞。区纪委案管室根据协作区和审理室反馈情况,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各街道的案卷开展专项检查,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终执纪审查单项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实行连续末位约谈提醒制度。通过检查,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审查质量生命线”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完善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管理。对执纪审查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加大对执纪审查程序执行和案卷规范化的考核占比,破除以往考核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误区;先后对执纪审查协作区进行调整;建立案件审理工作委员会;出台街案区审工作办法;加强对街道案件办理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完善信访、案管、审理部门相互衔接、相互制约机制,实现了案件质量全程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