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阳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全县追赶超越和脱贫攻坚等大局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强教育管理,注重“事前预警”。紧扣重要节日节点,通过廉政短信、电子屏等载体,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及时发送、摘编展出,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采取听“廉课”、受“廉教”、发“廉书”等方式,全方位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定期在全县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党员干部检省自身,筑牢防线,使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立足抓早抓小,落实“第一种形态”。通过信访核查、巡察工作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有违纪苗头干部提醒约谈、轻微违纪干部诫勉谈话,做到教育提醒无处不在,劝诫警示及时有效。严明纪律、动辄则咎,坚持露头就打,一寸不让。坚持抓细抓常,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松,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今年前三个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3人次,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的81%。
坚持动辄则咎,用好“第二种形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做到每个环节有审批、有结果、有反馈。坚持问题线索处置快、流转快、办理快的管理模式,缩短办理周期,提升办理效率,避免遗漏和积压。严格把握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执行主体、执行条件和执行程序以及惩戒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充分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既充分发挥两者间的优势互补,又杜绝两者间的相互代替。今年前三个月全县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0人次。
坚守底线思维,用准“第三、四种形态”。坚持对涉嫌腐败严重违纪问题,尤其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以及扫黑除恶问题,坚持“零容忍”。对涉嫌腐败严重违纪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剖析违纪案件,找出成因,通过发监察建议书、通报、责令建章立制等方式,堵塞漏洞,有力遏制违纪案件的发生。严肃纪律快审快结,对一些案情复杂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初步把关,坚持层层把关、集体审议案件的制度,集思广益,慎重对待,确保无一起申诉案件,其中今年前三个月全县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