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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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你们进行约谈,原因你们应该也清楚,镇党委需要的是认真负责、担当有为的村级组织带头人,不是慵懒无为、混日子的村干部。”

因落实扶贫、党建工作责任不力,工作慵懒散浮,群众反映强烈。1月25日,陕西省清涧县石嘴驿镇党委对该镇寺则河村、枣林则沟村等四个村的两委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镇党委书记杨贺在约谈一开始就直奔主题、直戳痛处。

在清涧县,真切感受到“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常态化的,不仅仅是石嘴驿镇这四个村的两委负责人。仅第一季度,清涧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9人次。

压力传导“老生常谈”

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2017年1至3月份,清涧县运用“第一种形势”5人次……

这是基层党组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全面、行动不自觉的问题。

“你不‘约谈’下属,我就约谈你”。在2017年清涧县纪委全会上,纪委书记贺敬语重心长的“说教”,“不能以为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只是纪委的事情,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重在日常、功在日常,更要把‘第一种形态’放在心上、用在工作中,这是对党员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关爱”。

约谈,成为清涧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利器”。2017年,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约谈15位镇党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约谈10个单位“一把手”;因追赶超越工作不力集中约谈7个单位“一把手”;因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集中约谈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95人次。高频率的“红脸出汗”意在让“一把手”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党内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把压力传导下去,实现靠前监督,设好“第一道防线”。

“从被约谈到约谈别人,这不是简单的角色转换,而是在被‘约谈’、被‘加压’之后的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方式方法上的转变”石嘴驿镇党委书记杨贺说。

谈心谈话“老调新唱”

“知道你家庭生活压力大,但也不能把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不是?能不能说说具体原因?”

2017年12月1日,清涧县地税局业务干部小白因服务态度问题,被“请”进了谈心谈话室,面对单位领导“关心的指责”,小白说明了原因,并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小白成为第9位被“请”进该谈心谈话室的“客人”。

在这间谈心谈话室,党旗、入党誓词、宪法宣誓词以及“党性会诊、初心康复”的字目格外醒目,谈心谈话制度、台账一应俱全。

“设立这间谈心谈话室,就是为了增加谈心谈话的‘仪式感’,防止一‘谈’了之,‘谈’了再犯,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抓实抓常”,该局局长郑瑞如是说。

这一经验做法很快被全县各级党组织借鉴。有群众反映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因生活或工作压力导致精神不振的必谈;出现工作失误的必谈;岗位调整的必谈;遇重点工作开展、项目推进的必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必谈。谈心谈话室成为各级党组织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主阵地”。

制度创新“因势利导”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做到常态化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

“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决不能将党委的责任推给纪委”。在今年3月6日召开的清涧县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清涧县委书记温江城强调。

为此,清涧县出台《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明确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十类情形,要求各级党委及其“一把手”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章、遵守纪律规矩不够有力、不够严格,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不力,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形时,及时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等方式采取果断措施,咬耳朵、扯袖子,勤提醒、重预防,着力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同时,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单列在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上,每月上报,按季度填写。在清涧县,制度创新环环相扣,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责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共识业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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