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这是该市为推进纪法衔接而出台的又一项制度。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自去年12月16日在陕西省首批挂牌成立以来,一直把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建章立制、加快融合上狠下功夫。该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借鉴北京、山西、浙江等试点省市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宝鸡市纪委宝鸡市监委机关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流程图》《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纪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并设计了案件中止审(调)查呈批表、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搜查证、留置决定书、使用技术调查措施审批表等73个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常用文书模板,为规范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进纪法有效衔接,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合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