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城区纪委监委聚焦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四项工作举措,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有力推动专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电视问政》《每日聚焦》《党风政风热线》等媒体监督力量,认真梳理12345、96100热线,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紧盯辖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对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工作台账,迅速核查处置。
延伸执纪审查触角。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专项工作制度,通过常委督办、部门协作、一案一议、快查快结等机制,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快处。同时,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大执纪审查广度,克服就案办案思维,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延伸,对相关线索多想一层、深查一层,深入发掘幕后问题。
扩大党内巡察范围。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紧跟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及时调整巡察工作部署,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巡察范围,通过“谈、访、查、评”,进一步发现并移交党员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欺行霸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不断加强协作机制。建立与公安、司法、政法机关线索信息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深入走访公安新城分局、站前新城分局,与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月报制度,并主动与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联系对接,深入排查其他区域案件中涉及新城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做到逐案过筛,集中研判,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新城区纪委排查出涉嫌雇佣社会人员暴力拆迁问题线索2件、纵容闲散人员收取市场商户“保护费”问题线索1件;向兄弟区县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件;向公安新城分局移交涉黑涉恶纪外问题线索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