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不断规范省环保厅的各项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防止滥用职权、违规执法,推动驻在部门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近日,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袁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陕西省环保厅行政行为廉政回复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
会上,大家围绕拟出台的《陕西省环保厅行政行为廉政回复实施办法(试行)》逐条进行讨论,重点对办法的必要性、合法性、操作性进行了审议,大家各抒己见,畅谈建议,并一致通过了该办法。该办法共十一条,明确规定了需要进行廉政回复的行政行为事项清单、回复的程序和时间及实施行政行为的“八个不准”要求。会议结束时,袁朗同志指出,制定出台行政行为廉政回复实施办法是认真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驻厅纪检组在规范和监督驻在单位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防止滥用职权和违规执法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会后要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印发执行,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工作。(驻省环保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