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灞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辖区某村委会主任姚某涉嫌贪污一案,该案系灞桥区法院审理的首例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水平,灞桥区监委领导带领部分案件室干部十余人参加旁听。
3月14日,灞桥区监委对辖区某村委会主任姚某立案调查,为发挥首案的标杆、示范作用,灞桥区监委决定该案交由经验丰富的转隶人员挂帅主办,并就取证程序、证据种类、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与区检察院商讨对接,确保该案于3月23日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4月10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灞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16日,经法庭审理查明,检察院指控姚某犯罪事实成立,择日宣判。
通过法庭审理旁听,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了解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对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对于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材料的能力,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西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