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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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省纪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程引弟组长强调,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一次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务必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各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是“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认真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省委部署的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结合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纪委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下发各监督单位执行。四是狠抓整改落实。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6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制度和长效机制。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各监督单位落实“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对整改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结果不真实的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责令重新整改并严肃问责。(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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