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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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武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如下:

1、武功县供销联社超人数陪餐、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9月6日,县供销联社在接待一行15人的调研考察组时,陪餐人员超出规定人数17人,实施超标准接待。2018年5月2日,作为此次接待负责人,县供销联社副主任田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务股股长张顶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武功县环保局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8月14日,武功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县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公务接待工作经办人)任盟辉、县环保局会计李凤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原局长樊正乾受到诫勉谈话。

3、武功县县建总公司公务招待提供香烟问题。2017年度武功县建总公司招待甲方单位来武考察违规提供香烟。县建总公司副总经理华维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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