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 一名拟提拔干部因成绩不合格被安排重新“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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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培养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政要求,依法依规办事、廉洁从政从业,近日,平利县纪委对24名拟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其中一名干部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被要求补考。

据悉,此次考试采取单人单桌,开卷方式进行,所有手机全部关闭上交,整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巡回监考,考场程序规范,纪律严明。考试试题由市纪委宣传部从省纪委廉政法规考试题库中提取,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及格;两名非党科级干部抽取不同考题;考试结束后,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干部共同阅卷判分,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参加此次考试,让我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学习中党风廉政法规知识还有待提高,学习党纪法规要养成一种习惯,在工作中学,在做事中树立纪律意识。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这一方面的学习,努力做到慎独、慎学、慎事,增强廉政素质,筑牢纪律防线,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参加补考的干部在考试结束后说出自己的对纪律教育学习的认识和“心声”。

2018年以来,平利县纪委先后组织两批拟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对因当时出差未能参加考试的2名拟提拔干部实行了补考,对一名考试不合格干部给予了重新补考机会,真正让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落到实处,成为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试金石”。(平利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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