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部分高校毕业生党员毕业即脱离组织怀抱
——浅谈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难问题
陕西省白河县构朳镇——阮班涛
进入毕业季,对于高校毕业生党员来讲,不仅要寻找工作岗位,还要落实党组织关系。然而,部分高校毕业生却陷入了无法落实工作单位和组织关系的双重困境。
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据调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般都会将组织关系从高校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由于管理难度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常会建议其将组织关系落实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党支部。然而,这部分党员也并不受基层党支部“欢迎”。通过与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沟通发现,当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党员因为工作不确定、流动性强、联系方式更换频繁,致使其很难正常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甚至连党费都难以按时按要求缴纳。所以,支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组织关系。最终,部分党员成为了“口袋党员”,部分党员与组织失去了联系,难以正常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
为切实解决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落实难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必须统筹谋划,多方协作。现从组织关系落实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两个方面着手提出以下建议。
一、
推动组织关系落实。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党员面临的现实问题,首先应该确定组织关系落实单位。因该部分党员暂未落实工作单位,存在很强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建议统一将组织关系从高校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的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逐一进行人员登记,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党员领取档案时按月计算统一收取党费,坚决避免其成为“口袋党员”。
二、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流动性导致其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鉴于此,建议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对其进行登记时统一发放流动党员资格证,党员凭借资格证参加居住地或临时工作单位党支部组织活动,主动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履行除交纳党费以外的党员、享受除表决权以外的党员权利,并由党组织为其开具个人表现情况鉴定意见,确保党员在组织的统一管理之下,正常履行义务、享受正当权利,真正让该部分党员随时随地生活在党组织的怀抱之下。
三、
做好后续转接工作。在党员落实工作单位后,主动前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清党费,凭借相关党组织开具的表现情况鉴定意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支部,待党组织关系落实后领取并转接党员档案资料。
通过剥离组织关系落实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两个重要环节,保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有落脚点,教育管理能跟上,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到实处。